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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23 | 金牌买卖亦无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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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几位反方的帖子,总结一下,反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:

一、奖牌是神圣的,不可玷污的
(这观点好奇怪的说,买卖奖牌,怎么就成了玷污奖牌了。笔者倒是认为,正是因为 奖牌存在着价值,而这种价值在转让过程中得到了物质的体现。购买奖牌的,正是基于对奖牌的喜爱,才去购买的。而买卖活动,被反方看做是一种玷污,实在是让人讶异的狠,这也充分说明了我们国家,即便是在某些传说中的经济发达地区,有商业意识仍然是让人鄙薄的,这实在是让人感慨,二十年改革开放,在思想意识教育上的失误。)

二、金牌是对运动员能力的肯定
(这观点够力度!~金牌是无数运动员的梦想,但金牌却只有一个,这也正说明了金牌的价值非凡:)反方讲了一个故事,说是一个受伤的运动员,如何如何获得了唯一的一枚金牌后就退役了,她是如何如何珍惜这枚金牌,那么,这枚金牌是一定不会进入流通领域了:)

我也讲一个故事吧。讲故事这事我擅长:)2战的时候,德国一直都是宣扬德意志民族的如何优秀,排斥甚至野蛮镇压其他的民族,这些被排斥的对象中自然也包括黑人。于是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,就发生了这么一个片段。

当时的美国有个黑人运动员,杰西·欧文斯,跳远运动员,他当时的竞争对手就是德国的运动员卢茨朗。欧文斯前两次的起跳步点不准,没有跳出好成绩。卢茨朗主动去鼓励欧文斯,并为他加油,他甚至帮着欧文斯看步点,并把自己的毛巾放在起跳处。就是这个准确的起跳标志,使欧文斯以8.06米的成绩一跳定乾坤,夺得了冠军,并打破了世界纪录,而卢茨朗仅获得第二名。

欧文斯的这枚金牌,得来是不是更为不易?它直接宣告了希特勒的失败,它的重要意义,简直足以让欧文斯把这枚金牌当作传家宝,一代一代传递下去。但是,欧文斯把自己的金牌送给了卢茨朗,卢茨朗自然是坚决不受,最后是这两块奖牌被融合在了一起,重新铸造了两块金中有银,银中有金的奖牌。

这个故事又说明了什么呢?金牌或许是珍贵的,但是与伟大的人格相比较,人们可能更乐于看到后者。虽然卢茨朗并没有拿到金牌,谁又能否定他的能力?

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,第一,金牌并不是唯一衡量运动员的标准,第二,有时候金牌的处置,转让,乃至买卖,其意义要远远超过金牌自身。)

三、金牌怎么可以随便卖
(扑!~笑喷了我~~~我们从来都没有说过金牌可以 随便 卖。汶川地震,举国震惊,人人为之解囊,在央视的赈灾活动中,奥运火炬中国第一棒火炬手,罗雪娟,声称要将自己的火炬进行拍卖,所获善款全部进行捐献给地震灾区。火炬可以卖,但绝不随便!金牌亦然。)

基于反驳诸多反方观点的基础,我方正式陈述我方观点:金牌有价,买卖何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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